民告官 打赢了
2003年11月7日《每日商报》
■ 责任编辑/赵缨 版式设计/娜米
◆商报律师团精选案例 主持 赵缨
杭州某房地产公司在对原320国道及两旁地段进行拆迁改造,开发建
设住宅小区时,由于和4户拆迁户发生拆迁纠纷,逐申请当地建设局向该4
户拆迁户发出《强制拆迁裁决书》,期限为半个月内必须腾空拆除。拆迁
户如有不服,可起诉或向上级政府复议,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。
眼看房子即将被强制拆迁,4户拆迁户急忙派代表找到骆宝龙律师,
两个算是比较能干的代表,到了骆律师的办公室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,他
们说拆迁户中有人已经急出病来了。出于律师的同情心和责任感,骆律师
放下其他案子,马上赶赴余杭现场,一面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涉,一面着手
调查和准备起诉。经过调查发现,房屋拆迁裁决书所认定的拆迁面积和实
际面积的完全不符;裁决书对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所运用的文件是错误
的、也是过时的;房屋拆迁裁决书事实不清、主要证据不足、适用法律、
法规错误。骆律师便把这些意见陈述到法院,最后法院采纳了骆律师的代
理意见,判决确认这份房屋《强制拆迁裁决书》违法。4户拆迁户脸上露
出了久违的笑容。